儿媳妇闹离婚要收回房产 公公要五万元抚养费
[导读]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案人员成功调解了一起腾迁执行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矛盾冲突的升级。
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案人员成功调解了一起腾迁执行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矛盾冲突的升级。
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系被执行人李某某、孙某某的儿媳,因家庭矛盾与被执行人之子李某离婚,而李某某夫妇所居住的房屋系王某某所有,王某某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书申请对该房屋进行执行。而被执行人李某某夫妇以抚养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儿子五年为由,要求申请执行人给予抚养费五万元,否则拒不腾房,而且在签收执行通知书时,被执行人李某某扬言,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就死在屋里,此案的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圆满执结此案,办案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了听证会,从心理上消除了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经听证会合议后确定被执行人李某某夫妇要求王某某给付抚育费的请求应另案诉讼。后李某某夫妇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王某某给付抚养费五万元,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李某某夫妇的诉讼请求。二人对房屋执行的抵触对抗心理逐渐瓦解,执行人员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及时做通被执行人及其儿子李某的思想工作,并说服李某某夫妇的另一个儿子做担保人,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