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某(女)、孙某某(女)相约去偷化妆品,盗得香奈儿、圣罗兰等品牌口红8支及其他化妆品2瓶。近日,经湖北省京山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魏某某、孙某某依法提起公诉,京山市法院分别判处两人罚金三千元、四千元。
年12月,魏某某身穿有大口袋的黑色棉袄,孙某某则头戴大檐帽,步行至“俏韩国体验馆”。孙某某以做美甲做掩护吸引店员注意,魏某某趁机偷名牌口红放进棉袄口袋及衣袖里。孙某某做完美甲后,魏某某又以看化妆品为由掩护孙某某偷玻璃柜里的化妆品。随后,两人对盗得的香奈儿、圣罗兰等品牌口红8支及其他化妆品2瓶进行清点平分。
店老板发现物品被盗后,立即调取当天的监控录像,对两个女孩的照片进行截屏保存,并拨打报警。但两人因脸部被部分遮挡,民警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年2月,店老板在京山市新市镇中央广场碰到了魏某某,当场认出她就是偷口红和化妆品的女孩之一,立即报警。随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将魏某某带至派出所,魏某某在监控录像等证据面前后悔不已,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即赔偿刘某某元的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同年5月,孙某某接到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